中投互联(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刑事辩护(业务员)(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更新时间:2024/8/11      浏览:

案件基本情况

      中投互联公司以“股权投资”为名,通过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该公司以投资项目(如酒泉种子产业园)为由,向投资人承诺按月返息、到期返本,年化收益率高达24%。然而,实际返款金额远低于承诺,导致大量投资人损失惨重。2019年3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中投互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判决,滑某等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4年半至缓刑不等的有期徒刑。本案中,委托人是一名业务员,经过辩护,法院从轻判处一年缓刑。


办案总结

       2017年7月21日付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8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取保候审,2018年7月30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中投互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17亿元,付某某作为中投互联公司的业务员,涉案金额一百五十余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一百四十余万元。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付某某被取保候审,在审判阶段,徐稔璎律师为其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辩护,着重向法庭阐明付某某的从犯地位、涉案金额少,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达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最终法庭对付某某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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